深圳寫字樓交易稅費計算:稅費約為報稅價的1.65%(包括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以上稅點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房本過5年的計算)。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哦。
參考回答:
一是契稅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征稅對象為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稅目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稅率為3%—5%,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承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和個人。國家規定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國家在今年房地產業稅收政策調整中,從價格、面積、容積率三方面明確了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從今年6月1日起,個人購房的契稅優惠政策也將按照統一的普通住房標準執行。
二是營業稅政策。國家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不動產,按成交價格征收5%的營業稅。1999年,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切實減輕個人買賣普通住宅的稅收負擔,國家出臺優惠政策規定,對個人購買并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營業稅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后的差額計征。最近,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遏制投機炒作行為,國家對個人轉讓房地產營業稅政策做出調整,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三是個人所得稅政策。根據國家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轉讓房屋等財產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是土地增值稅政策。土地增值稅于1994年開始征收,目的主要是為了規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土地增值收益,維護國家權益。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所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依照規定的稅率征收的一種稅收。土地增值稅稅率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稅率分別為30%、40%、50%、60%四檔。土地增值稅也有一些優惠政策。如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標準住宅等,在其轉讓時免征或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五是印花稅政策。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交往中書立領受的各種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買賣房地產按交易合同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對買賣雙方征收印花稅。
參考回答:
一、契稅:商業或非普通住宅:總價*3%
二、土地增值稅:單位納稅人轉讓房產:普通住宅為5%;別墅一類的非普通住宅及車庫為6%;而商鋪、寫字樓等非住宅(車庫除外)為8%。同時個人納稅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為6%。
三、營業稅:(總價-購置成本)*5.6%
四、企業所得稅:(總價-購置成本-合理費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