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
(五)電子設備,為3年。根據上述判定,打印機折舊應為3年。
如還有疑義,建議聯系主管稅務機關確認。
參考回答:
如果可以和新購入的辦公用房一起做為固定資產,就可以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20年。 如果不能計入固定資產就不按折舊計算,按長期待攤費用--裝修費,五年計算攤銷。
參考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行條例 第610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以下:(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第105條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公道肯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也就是說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肯定折舊年限,但短于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時,應進行納稅調劑。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